一、招标条件 | |||||||||||||||||||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东区排水防涝工程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备案。以丹合经发批字(2023)14号、丹合经发批字(202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东区排水防涝工程监理—1#雨水泵站建设、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东区排水防涝工程监理—2#雨水泵站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产业园工业区东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5年04月10日 开工至 2025年12月31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无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姓名: |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 | 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蔡先生 | 联系人: | 吴女士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吴女士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