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300-17322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市本级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本级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自贸区全运路109-5号11层
中标(成交)金额:5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本级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市本级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能力提升项目(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商保公司参与门诊慢特病申报、资料审核、大数据分析、便民服务、组织体检等业务,实行门诊慢特病申报人员准入双复核制度(商业保险机构负责初审,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复审)、健康管理、年度抽检、数据分析、检查处方合理性、政策宣传和咨询等监督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条款以签订协议内容为准,可依工作实际适度调整。
服务要求:在医保门诊慢特病受理、监督、考核等环节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管理和服务,整合商保公司保险精算、医疗大数据、智能风控、健康管理等专业资源,充分发挥商保公司长期服务医保系统的经验优势和技术优势,为鞍山地区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对接完毕开始服务,质量保证期1年
服务标准:(1)对鞍山市市本级慢特病数据进行分析并形成以季度为时间单位的评估报告(下季度的首月底前完成)。 (2)参与门诊慢特病申报、资料初审、日常稽核、检查等工作。 (3)对透析、高血压和糖尿病合并症、脑卒中基金支出大和监管难(可按病种和按人均费用分别排序前5位)的病种制定控费管理方案,通过信息化手段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协助医保经办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和稽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澜燕、陶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市本级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81号劳动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 55 号铁西广场万象汇 N 座写字楼9楼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春阳
电话:******
结果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