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dgccg******
******学院创新楼科研平台实验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86755.14元。
包组编号:01
******学院创新楼科研平台实验室改造
最高限价:人民币486755.14元。
******学院创新楼科研平台实验室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工作内容为首层房间砌筑墙体分隔,四层走廊部位做铝方通吊顶,部分房间内做玻璃隔断及轻钢龙骨隔断,增加灯具开关插座,增加给排水管及地漏,增加百叶及窗帘,更换实验室防火门等。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学校正式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大学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
******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3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川、刘娟娟、刘金霞
电话:024-******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dgccg******
******学院创新楼科研平台实验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86755.14元。
包组编号:01
******学院创新楼科研平台实验室改造
最高限价:人民币486755.14元。
******学院创新楼科研平台实验室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工作内容为首层房间砌筑墙体分隔,四层走廊部位做铝方通吊顶,部分房间内做玻璃隔断及轻钢龙骨隔断,增加灯具开关插座,增加给排水管及地漏,增加百叶及窗帘,更换实验室防火门等。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学校正式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大学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
******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3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川、刘娟娟、刘金霞
电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