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朝阳市双塔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农村供水)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02-00166 项目名称:朝阳市双塔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农村供水)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 1B 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时刻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否则后果自负。 3.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服务中心 地 址: 朝阳市文化路二段5号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郭家村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110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洋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