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300-09643
二、项目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铁东区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立山区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越岭路260号
中标(成交)金额:6,538,972.3(元)
评审总得分:85.57(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立山区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市区营口市渤海大街西44号-门市-甲2
中标(成交)金额:5,787,613.61(元)
评审总得分:86.72(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铁西区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1216栋1-3层2号
中标(成交)金额:6,916,000(元)
评审总得分:84.61(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汤岗子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1183号
中标(成交)金额:6,989,000(元)
评审总得分:87.0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铁东区
服务类
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C******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市管道路绿化养护项目(2024年第1包范围内)详见2024年市管绿地标段分解表。绿地养护服务的具体工程量以经甲方、原养护单位等共同认定的工程量交接单为准。
服务要求:1.施工、养护单位进场前要签订“养护安全生产责任状”,养护单位是养护、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由于养护单位未按安全规范施工或巡查检查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养护单位负全部法律责任。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现场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同时佩戴安全员袖标。要形成“天天讲安全,时时重教育”的工作习惯,并形成安全教育记录存档备查,每半个月上报一次。 2.每一个完整养护周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苗木耗损不得超过2%,验收统计存活率不得低于98%,行道树成活率达到100%,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如有不满足要求,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赔偿。 3.养护单位必须有应对旱、涝等特殊气候条件的紧急预案(养护单位进场时上交)。内容包括:可以动用的车辆、排水设备、人员、工作计划安排等。做到从容应对,不损坏一树一苗,保护养护形象。如因养护不到位造成干旱、涝害、虫害造成苗木死亡的,死亡苗木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养护单位要有足够的应变能力,视采购单位的工作需要及时增加人力、设备配合工作。如遇有迎检、重要会议、参观等重大活动时,要服从采购单位统一调度,一切行动听指挥,完成好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5.养护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对绿地人为破坏负有第一责任。养护单位未经主管单位告知或提供拆改审批手续而在绿地内的一切破坏性施工,养护单位有权制止。制止不力造成绿地损坏,养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照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解除养护合同。 6.按要求对现有裸露地面进行治理,更换种植土,平整场地,补植原有品种,模纹、草坪或宿根花卉。裸露土地类型为分车带的和开阔草坪的,裸露部分全部进行覆盖;裸露土地类型为基础绿地,包含乔木、灌木的,以林缘线为整治边界,林缘线至缘石或者绿地外侧边界,全部进行补植覆盖;裸露土地类型为林下的,现有树木间距大,透光率高,满足地被植物生长的,全部进行补植覆盖(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鞍山市市管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存疑以甲方要求为准)。 7.每个标段每年须预留5万元预备金,用于甲方安排乙方完成的绿地标识牌及其他绿地景观提升工作。
服务时间:一年(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 三年,年度服务合同须每年一签。第二、 第三年度服务合同须在中标单位上一年 度服务质量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前提 下签署,验收不合格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各标段确定中标单位后,按照实际养护发生面积及防雪帐设置数量核算养护费用。若实际发生面积低于招标面积,按照中标价格扣除相应养护费用;若实际发生面积高于招标面积,发包单位不再追加养护费用,中标单位按相关要求标准无条件实施养护工作。 每一个完整养护周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苗木耗损不得超过2%,验收统计存活率不得低于98%,行道树成活率达到100%,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如有不满足要求,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赔偿。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立山区
服务类
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02包(C******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市管道路绿化养护服务。02包立山区域:千山中路、千山东路、园林大道、鞍千路、弘扬路、中华北路、胜利北路、建国大道、劳动路、自由东街东延、自由东街、河北路、莘英路、双山路、兴业环城;具体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1.施工、养护单位进场前要签订“养护安全生产责任状”,养护单位是养护、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由于养护单位未按安全规范施工或巡查检查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养护单位负全部法律责任。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现场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同时佩戴安全员袖标。要形成“天天讲安全,时时重教育”的工作习惯,并形成安全教育记录存档备查,每半个月上报一次。 2.每一个完整养护周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苗木耗损不得超过2%,验收统计存活率不得低于98%,行道树成活率达到100%,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如有不满足要求,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赔偿。 3.养护单位必须有应对旱、涝等特殊气候条件的紧急预案(养护单位进场时上交)。内容包括:可以动用的车辆、排水设备、人员、工作计划安排等。做到从容应对,不损坏一树一苗,保护养护形象。如因养护不到位造成干旱、涝害、虫害造成苗木死亡的,死亡苗木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养护单位要有足够的应变能力,视采购单位的工作需要及时增加人力、设备配合工作。如遇有迎检、重要会议、参观等重大活动时,要服从采购单位统一调度,一切行动听指挥,完成好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5.养护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对绿地人为破坏负有第一责任。养护单位未经主管单位告知或提供拆改审批手续而在绿地内的一切破坏性施工,养护单位有权制止。制止不力造成绿地损坏,养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照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解除养护合同。 6.按要求对现有裸露地面进行治理,更换种植土,平整场地,补植原有品种,模纹、草坪或宿根花卉。裸露土地类型为分车带的和开阔草坪的,裸露部分全部进行覆盖;裸露土地类型为基础绿地,包含乔木、灌木的,以林缘线为整治边界,林缘线至缘石或者绿地外侧边界,全部进行补植覆盖;裸露土地类型为林下的,现有树木间距大,透光率高,满足地被植物生长的,全部进行补植覆盖(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鞍山市市管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存疑以甲方要求为准)。 7.每个标段每年须预留5万元预备金,用于甲方安排乙方完成的绿地标识牌及其他绿地景观提升工作。
服务时间:一年(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三年,年度服务合同须每年一签。第二、第三年度服务合同须在中标单位上一年度服务质量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签署,验收不合格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详见合同附件的要求。 各标段确定中标单位后,按照实际养护发生面积及防雪帐设置数量核算养护费用。若实际发生面积低于招标面积,按照中标价格扣除相应养护费用;若实际发生面积高于招标面积,发包单位不再追加养护费用,中标单位按相关要求标准无条件实施养护工作。 每一个完整养护周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苗木耗损不得超过2%,验收统计存活率不得低于98%,行道树成活率达到100%,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如有不满足要求,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赔偿。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铁西区
服务类
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03包(C******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2024年第03包范围内)铁西区域:千山西路、奥体中心、铁西三道街、解放西路、兴盛路、兴盛南路、四方台路、四达路、建设大道、民生西路、机场路、兴业环城、人民路;
服务要求:1.施工、养护单位进场前要签订“养护安全生产责任状”,养护单位是养护、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由于养护单位未按安全规范施工或巡查检查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养护单位负全部法律责任。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现场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同时佩戴安全员袖标。要形成“天天讲安全,时时重教育”的工作习惯,并形成安全教育记录存档备查,每半个月上报一次。 2.每一个完整养护周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苗木耗损不得超过2%,验收统计存活率不得低于98%,行道树成活率达到100%,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如有不满足要求,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赔偿。 3.养护单位必须有应对旱、涝等特殊气候条件的紧急预案(养护单位进场时上交)。内容包括:可以动用的车辆、排水设备、人员、工作计划安排等。做到从容应对,不损坏一树一苗,保护养护形象。如因养护不到位造成干旱、涝害、虫害造成苗木死亡的,死亡苗木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养护单位要有足够的应变能力,视采购单位的工作需要及时增加人力、设备配合工作。如遇有迎检、重要会议、参观等重大活动时,要服从采购单位统一调度,一切行动听指挥,完成好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5.养护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对绿地人为破坏负有第一责任。养护单位未经主管单位告知或提供拆改审批手续而在绿地内的一切破坏性施工,养护单位有权制止。制止不力造成绿地损坏,养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照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解除养护合同。 6.按要求对现有裸露地面进行治理,更换种植土,平整场地,补植原有品种,模纹、草坪或宿根花卉。裸露土地类型为分车带的和开阔草坪的,裸露部分全部进行覆盖;裸露土地类型为基础绿地,包含乔木、灌木的,以林缘线为整治边界,林缘线至缘石或者绿地外侧边界,全部进行补植覆盖;裸露土地类型为林下的,现有树木间距大,透光率高,满足地被植物生长的,全部进行补植覆盖(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鞍山市市管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存疑以甲方要求为准)。 7.每个标段每年须预留5万元预备金,用于甲方安排乙方完成的绿地标识牌及其他绿地景观提升工作。
服务时间:一年(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三年,年度服务合同须每年一签。第二、第三年度服务合同须在中标单位上一年度服务质量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签署,验收不合格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各类树木无缺株、病虫害;绿地内无任何人为、机械损坏现象;卫生整洁,无杂草、垃圾;需防风防寒的植物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汤岗子
服务类
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C******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市管道路绿化养护服务。04包汤岗子区域:通海大道、鞍山路、凤翔路、建国大道、鞍山路中长铁路跨线桥两侧、凤翔路断点绿化。(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12)
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 1.施工、养护单位进场前要签订“养护安全生产责任状”,养护单位是养护、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由于养护单位未按安全规范施工或巡查检查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养护单位负全部法律责任。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现场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同时佩戴安全员袖标。要形成“天天讲安全,时时重教育”的工作习惯,并形成安全教育记录存档备查,每半个月上报一次。 2.每一个完整养护周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苗木耗损不得超过2%,验收统计存活率不得低于98%,行道树成活率达到100%,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如有不满足要求,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赔偿。 3.养护单位必须有应对旱、涝等特殊气候条件的紧急预案(养护单位进场时上交)。内容包括:可以动用的车辆、排水设备、人员、工作计划安排等。做到从容应对,不损坏一树一苗,保护养护形象。如因养护不到位造成干旱、涝害、虫害造成苗木死亡的,死亡苗木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养护单位要有足够的应变能力,视采购单位的工作需要及时增加人力、设备配合工作。如遇有迎检、重要会议、参观等重大活动时,要服从采购单位统一调度,一切行动听指挥,完成好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5.养护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对绿地人为破坏负有第一责任。养护单位未经主管单位告知或提供拆改审批手续而在绿地内的一切破坏性施工,养护单位有权制止。制止不力造成绿地损坏,养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照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解除养护合同。 6.按要求对现有裸露地面进行治理,更换种植土,平整场地,补植原有品种,模纹、草坪或宿根花卉。裸露土地类型为分车带的和开阔草坪的,裸露部分全部进行覆盖;裸露土地类型为基础绿地,包含乔木、灌木的,以林缘线为整治边界,林缘线至缘石或者绿地外侧边界,全部进行补植覆盖;裸露土地类型为林下的,现有树木间距大,透光率高,满足地被植物生长的,全部进行补植覆盖(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鞍山市市管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存疑以甲方要求为准)。 7.每个标段每年须预留5万元预备金,用于甲方安排乙方完成的绿地标识牌及其他绿地景观提升工作。
服务时间:一年(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三年,年度服务合同须每年一签。第二、第三年度服务合同须在中标单位上一年度服务质量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签署,验收不合格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详见合同附件的要求。 各标段确定中标单位后,按照实际养护发生面积及防雪帐设置数量核算养护费用。若实际发生面积低于招标面积,按照中标价格扣除相应养护费用;若实际发生面积高于招标面积,发包单位不再追加养护费用,中标单位按相关要求标准无条件实施养护工作。 每一个完整养护周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苗木耗损不得超过2%,验收统计存活率不得低于98%,行道树成活率达到100%,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如有不满足要求,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赔偿。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华丽丽、臧梦露、要路斌、李婷、刘晓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铁东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61%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2,894.48(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立山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61%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832.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铁西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61%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3,929.42(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汤岗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61%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4,129.8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注:在******************有限公司为03包中标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址:鞍山市千山中路1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联系方式: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聪、里志鹏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市管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铁东区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0.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立山区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铁西区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汤岗子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声明函_2.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声明函_1.png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声明函_3.png
4.其他:资质_3.png
5.其他:资质_1.png
6.其他:资质_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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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营业执照.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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