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地方铁路道口看护服务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7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311-00074-001-01
二、合同名称: 千山区地方铁路道口看护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3-210311-00074
四、项目名称: 千山区地方铁路道口看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鞍山市千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地 址: 旧堡同兴街14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立山区沙河镇大红旗村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负责千山区地方铁路道口看护服务(三车厂、凤凰湖、小房身 )三个铁路道口维修养护工作。
履约要求: 一、负责千山区地方铁路道口看护服务(三车厂、凤凰湖、小房身 )三个铁路道口维修养护工作。每个道口白班设置不少于2人(白班工作时长为8小时),夜班设置不少于2人,看护人员食宿等费用自理,一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二、负责三车厂、凤凰湖、小房身三个铁路设施、设备更换。包含但不限于:1.道口设施、设备维护及小件更换。2.保证看护期间内道口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包含铁路线路维护及道口铺面局部破损维修,信号灯、信号杆、控制器、管、线、电缆、模块、监控系统,道口通讯系统、信号、电务系统的维修及小件换新。3.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道口房生活生产用水、用电及冬季取暖等费用。4.供应商综合考虑存在的风险,无论项目实施期间发生损坏设备多少与否或是否发生,该项费用不予调整,结算时一次性包死。★三、供应商看护、维修应满足《鞍山市地方铁路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将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若发现有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供应商应在8小时之内响应,24小时之内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报采购人及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最多可顺延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续签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付全忠、赵禹、李如意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