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国茂·清水湾”项目提交资料
公告(三)
我公司自2024年2月29日发布《陵水县“国茂·清水湾”项目提交资料公告》后,陆续收到购房者提供的资料,并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为提高“国茂·清水湾”项目处置工作效率,便于加快开展下一步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我公司对仍未提交资料或者提交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业主,已通过邮箱、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逐户通知购房者,请业主及时关注邮箱、短信和电话,并尽快按要求补交(齐)材料。对于个别确实无法补交(齐)材料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购房者需出具书面情况说明。补交(齐)材料期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期限届满后,我公司将根据项目处置进度,逐步减少驻场工作人员数量,直至项目处置工作结束,届时影响相关手续办理的,责任自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茂公司”)承诺赠送面积等理由,拒绝支付面积补差款并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等。针对上述问题,我公司特别说明如下:
(一)购房者与国茂公司签署的书面协议、口头约定、广告等,相关条款的效力仅及于购房者与国茂公司之间,对我公司并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
(二)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民生问题,我公司通过支付对价的方式竞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帮助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我公司并未承接国茂公司债权债务,且国茂公司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购房者仍可向其主张权利。
(三)我公司对自始至终积极支持处置工作的购房者表达诚挚的谢意,并将另行制定并颁布相应的措施,给予一定的奖励以示感谢。
(四)对于拒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购房者,我公司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利益的权利。
三、请各位购房者相互转告。
******有限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
邮箱:******
电话:0898-******
******
******
2024年9月20日
公告(三)
我公司自2024年2月29日发布《陵水县“国茂·清水湾”项目提交资料公告》后,陆续收到购房者提供的资料,并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为提高“国茂·清水湾”项目处置工作效率,便于加快开展下一步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我公司对仍未提交资料或者提交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业主,已通过邮箱、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逐户通知购房者,请业主及时关注邮箱、短信和电话,并尽快按要求补交(齐)材料。对于个别确实无法补交(齐)材料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购房者需出具书面情况说明。补交(齐)材料期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期限届满后,我公司将根据项目处置进度,逐步减少驻场工作人员数量,直至项目处置工作结束,届时影响相关手续办理的,责任自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茂公司”)承诺赠送面积等理由,拒绝支付面积补差款并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等。针对上述问题,我公司特别说明如下:
(一)购房者与国茂公司签署的书面协议、口头约定、广告等,相关条款的效力仅及于购房者与国茂公司之间,对我公司并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
(二)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民生问题,我公司通过支付对价的方式竞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帮助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我公司并未承接国茂公司债权债务,且国茂公司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购房者仍可向其主张权利。
(三)我公司对自始至终积极支持处置工作的购房者表达诚挚的谢意,并将另行制定并颁布相应的措施,给予一定的奖励以示感谢。
(四)对于拒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购房者,我公司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利益的权利。
三、请各位购房者相互转告。
******有限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
邮箱:******
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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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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